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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要闻

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桦南县召开

发布时间:2009-10-30

 

        10月29日上午,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桦南县召开。会议简要回顾了近年来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农村经营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力争到2012年,全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5万个以上,50%以上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经济组织中来”的工作目标。省政府副秘书长金济滨、农业部经管总站副站长赵铁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农委副主任李文华主持,佳木斯市政府副市长黄福清致欢迎词。
  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省扶贫办、省工商局、省供销合作社、省农委有关处(局、办)等同志,各市(地)政府主管农业副秘书长、农委主任、经管站长,各县(市)政府主管农业副县(市)长、农委主任、经管站长等200多人出席会议。
  金济滨在回顾近年来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时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较规范、从松散联合到紧密联合的渐进发展过程。截止2009年6月末,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480个,比2003年同期增长了1.3倍,基本涵盖了种植、畜牧、加工、销售、服务等农村多个行业和领域,有效解决了单个农户“办”不了、集体“统”不了、政府“包”不了的事情,在加快先进技术推广、提升产业层次、衔接产销关系、抵御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他还指出,目前我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存在群体规模较小,覆盖面不大;发展层次较低,合作的紧密性不够;带动能力较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内部制度不够健全,制度创新任重道远等问题。
  金济滨指出,合作经济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途径;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和必然趋势。我省是农业大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了农民在“三农”工作中的主体的地位,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建立更加公平的经济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提高农民和农村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社会和谐具有深远影响。他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又要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当前,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必须坚持合作的性质,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必须坚持市场主体地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四项原则。
  金济滨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要按照“市场运作、民主管理、部门指导、政府扶持”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三个一批”,即:培育发展一批、规范改造一批、做强做大一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示范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示范带动为抓手,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量扩张、质量提升和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水平,使之尽快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金济滨强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广大农民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又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力争到2012年,全省要培育500家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省级示范社。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强化教育培训,培养造就一批行家里手;要突出典型引导,形成典型群体的示范效应;要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平台;要加强指导服务,切实承担起部门职能。
  会上,桦南县政府、五常市丰粟有机稻米种植合作社、肇源县文国养殖专业合作社、克山县昆丰大豆专业合作社、五常市二河乡新庄农民合作社做了典型发言。

        28日下午,与会代表参观了桦南县白瓜籽专业合作社、桦南县金丰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桦南县鸿玉獭兔养殖专业合作社、桦南县宏源水稻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