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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出台促进生猪生产政策 提高生猪保险金额

发布时间:2019-08-23

   笔者昨日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已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恢复发展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对恢复生猪生产提出扶持政策意见。连云港市畜牧兽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新出台的扶持政策规定,生猪保险金额提高200元/头,财政等部门将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给予贴息、减免担保费等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对种质资源库和规模猪场购买种猪实施补助,突出扶持生猪养殖重点县和规模猪场完善防疫设施等。种猪是生猪生产的基础,生猪养殖重点县和规模猪场是保障市场供应的主体,保护好种猪生产、加强防疫条件建设是当前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和恢复发展的关键。对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生产单位和规模养殖场从省内持证种猪场引进种猪可给予适当补助,突出对生猪养殖重点县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完善防疫建设等给予补助,保护生猪生产基础,提高养殖场生猪安全水平。各级财政要加大现有渠道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生猪生产恢复发展。
 提高保险金额,降低生猪养殖风险。为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作用,提振养殖场户生产信心,稳定生猪生产,从今年9月1日起,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分别从1000元/头、600元/头提到1200元/头和800元/头,其他政策保持不变,各相关保险经办机构须在8月底前完成条款报备工作。
 加大信贷担保支持,缓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鼓励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政策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精神,连云港将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对养殖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在2019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担保条件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减免担保费用。(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单玉平)
  (文章来源:连云港日报 )